为深入推动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降低物流成本,促进农产品上行,根据《秦州区商务局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精神,经申报、审核、评定,邮政、京东、顺丰、圆通、德邦等5家快递公司符合本年度秦州区农产品网络销售物流快递邮费补贴条件,对实际网销农产品原产地为秦州区的协议客户,在当年度农产品上行寄递资费政策基础上,各电商企业、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专业合作社、电商服务站等有意愿合作的电商经营主体可与以上快递公司签订协议,农产品上行按上述物流资费执行,补贴资金用完即止,各电商经营主体签订协议后如发现实际农产品上行寄递资费与政策不符,可及时向秦州区商务局举报,核实后将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公示时间:2022年4月27日至4月29日监督电话:0938——8214289天水市秦州区商务局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