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市级实验室管理办法》(湖市科成发〔2022〕2号)和相关考核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对2021年度获批的市重点实验室责任期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科技合作与基础研究处,0572-2667123监督人:局机关纪委,0572-2662797纪检监察组,0572-2398591邮编:313000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1236号附件:2021年度获批的市重点实验室责任期考核结果湖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9日3828872-23197-49-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