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长兴阿法玩具店申请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名称长兴阿法玩具店经营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长兴海洋城2栋409号万达广场3F层3018B{浙(2019)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11639号复印件1份,作为长兴阿法玩具店住所可安全正常使用,出租方长兴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长兴阿法玩具店投资人陈琳琅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经济性质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和项目游艺娱乐活动拟任经营者姓名:陈琳琅,籍贯:杭州余杭公示日期自2024年9月9日16时起至2024年9月23日16时止,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可以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本局将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本局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联系电话、传真:0572-6035705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9月9日3828581-36398-135-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