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及2021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二)2021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未通过企业可直接参加本次申报,(三)2021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本次复核,符合《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所规定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需上传以下佐证材料: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盖章扫描件,则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2023年12月份的企业社保缴费人数证明)4.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需提供2022年及2023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2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备案材料、融资协议、银行到账凭证、单笔融资出让股权不超过30%的证明材料),(2)2022年和2023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两年度经备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研发专项审计报告),需上传以下佐证材料: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盖章扫描件,则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2023年12月份的企业社保缴费人数证明)4.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需提供2022年及2023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2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备案材料、融资协议、银行到账凭证、单笔融资出让股权不超过30%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10.“特色化指标”证明材料: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证书或认定文件,“自主研发的I类知识产权”需提供企业申请该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以上均不包含到申报截止日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12.“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指标证明材料,附件:1.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2.知识产权指标说明3.各区申报咨询电话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2024年9月9日相关附件:附件1: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docx附件2:知识产权指标说明.docx附件3:各区申报咨询电话.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