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3〕265号)《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四川省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川商市建〔2022〕16号)要求,经县(区)组织初验,我局会同市财政局通过外聘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分别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7月19日对仁和区农产品冷链集配中心项目、盐边县永兴冷链物流分拣中心(二期)(低温配送中心)项目进行了复核验收,经验收组综合评议,仁和区农产品冷链集配中心项目、盐边县永兴冷链物流分拣中心(二期)(低温配送中心)项目通过验收,现按程序对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9日至9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3天内向攀枝花市商务局实名反映,联系电话:市商务局机关党办:0812-3333647市商务局市建科:0812-3327562攀枝花市商务局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