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和激励企业(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促进提质增效升级、示范带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乐清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4年乐清市市长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乐清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农林业、工程建设、服务提供,且符合乐清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组织均可自愿申报,以及上市企业和重点拟上市企业积极申报乐清市市长质量奖,(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2年,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年限不作要求,其所有控股企业均要符合(二)至(五)项基本条件,符合申报条件并自愿申报的企业(组织)根据通知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包括乐清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组织概述(简介)、自我评价报告、证实性材料、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报告等,申报企业应仔细阅读乐清市市长质量奖申请表填报说明(见附件1),如实填写《乐清市市长质量奖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申报资料,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乐清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乐清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18863560577-61886310附件1:2024年乐清市市长质量奖申请表.doc附件2:乐清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doc乐清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9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乐评办〔2024〕2号关于开展2024年乐清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