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元旦春节期间稳生产保增长的激励措施》(大政办发﹝2023﹞38号)文件精神,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经过前期发布通知、组织申报、调取数据、材料审核、信用审查等一系列程序,并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差别化政策清单的通知》(盐政办发﹝2023﹞8号)文件要求,对奖励资金执行差别化政策,现对拟奖补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5-83810100监督电话:0515-68852050附件: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元旦春节期间稳生产保增长的激励措施拟奖补企业名单盐城市大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