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促消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商财函〔2023〕103号)要求,关于促消费补助资金支持企业情况,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相关企业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具体、实事求是,来信、来电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及准确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日至4月9日)受理部门:双塔区商务局(文化路二段4-1)联系电话(传真):0421—2855660附件:双塔区落实促消费有关工作的支持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1朝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2朝阳佳惠超市3朝阳商业城超市4朝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5朝阳市三燕硕果超市有限公司6朝阳万达广场7朝阳巨逸电器销售有限公司8朝阳市诚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