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经发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依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淮北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淮经信节能〔2019〕79号,现就做好2024年淮北市绿色工厂推荐和2021年市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2024年淮北市绿色工厂推荐(一)推荐对象申报企业应满足《暂行办法》基本条件和评价要求的工业企业,纳入2024年度绿色工厂培育计划的企业优先申报,(二)有关要求1.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暂行办法》明确的推荐程序,组织企业开展申报工作,于2024年7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县区推荐文件、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办公室),2.市工信局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评审符合市级绿色工厂要求的,确定为淮北市绿色工厂,2024年市级绿色工厂推荐数量原则上濉溪县不低于3家,二、关于2021年市级绿色工厂复审根据《暂行办法》要求开展2021年市级绿色工厂(名单见附件3)复审,因企业已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填报2024年动态管理表,于2024年7月26日前反馈至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办公室),附件:1.2024年淮北市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2.淮北市绿色工厂评价报告3.2021年淮北市绿色工厂名单附件1-3.docx淮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