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废止贵阳市贵安新区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筑府办函〔2024〕5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各部门、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发〔2022〕14号)精神及国家关于规范招商政策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同意,对《贵阳市贵安新区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筑府办函〔2021〕78号)予以废止,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办公室2024年8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