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8号)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4〕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4年第二批符合稳岗返还的企业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4年9月6日至9月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社会保险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2655116,附件:2024年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明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