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重点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的承担单位无需提交申报材料,优先支持近4年未获得市科技创新项目立项支持的单位申报(后补助项目除外),优先支持近4年未获得市科技创新项目立项支持的单位申报(后补助项目除外),优先支持近4年未获得市科技创新项目立项支持的单位申报(后补助项目除外),优先支持近4年未获得市科技创新项目立项支持的单位申报(后补助项目除外),优先支持近4年未获得市科技创新项目立项支持的单位申报(后补助项目除外),(3)项目类别:市级重点项目(4)主管科室:高新科二、科技创新培育项目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与本地高校产学研合作攻关、驻潭高校成果在本地企业转化的科技创新项目,优先支持近3年未获得市级科技项目立项支持的企业申报的项目(后补助项目除外),(注:禁毒科技技术报社发科)2.项目类别:市级一般项目3.主管科室:高新科、社发科(二)驻潭高校科技成果本地转化1.支持对象:支持驻潭高校近两年省级优秀科技成果(需提供2022年7月-2024年7月签订技术合同证明)在本地企业转化的项目,优先支持近3年未获得市级科技项目立项支持的企业申报的项目(后补助项目除外),2.项目类别:市级一般项目3.主管科室:成果科(三)科研事业单位科技创新项目1.支持对象:支持民办本科、高职院校、医院、其他事业单位的技术攻关项目,优先支持医院、科研事业单位与本地企业(合作社)开展的技术攻关、成果应用和技术推广项目,优先支持近3年未获得市级科技项目立项支持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近3年未获得市级科技项目立项支持的企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后补助项目除外),2.支持对象:(1)优先支持2023年R&D经费统计和技术合同登记完成得较好的民办本科、高职院校、医院、其他科研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