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设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库的通知》(湘商建〔2024〕5号)精神,现将我市申报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实际投资建设项目的单位(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所有者或与项目主体所有者签订自2024年开始5年以上运营合同的运营管理单位),2.公益性农集贸市场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二)申报项目要求1.申报项目须于2024年1月1日以后有新增投资建设内容,2.申报项目此前未获得过各级财政资金支持,(三)新增有效投资额验收界定标准1.2024年1月1日-2025年5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支持方向和原则的新增有效投资资金数量,4.合同约定2025年5月31日之后支出,5.合同约定2024年1月1日之前,三、项目申报时间各相关单位到所辖地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咨询、申报,并联合市财政、市农业农村局对县市区推荐的项目进行材料初评和现场核查,四、项目验收和补贴标准2025年6月省商务厅牵头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开展现场验收,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及市商务、财政、农村农业部门不会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等第三方为项目单位代理申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