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istrator根据《平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稻谷补贴申报工作的函》相关要求,为做好我乡2024年稻谷(晚稻)生产补贴申报工作,现将2024年申报稻谷(晚稻)生产补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补贴对象,2024年在我镇范围内种植水稻(晚稻)10亩及以上且自愿申报的生产者(包括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2024年9月10日前向所在种植地村委申报,逾期不受理补贴申请,按实际种植水稻如实申报,包括租地种植、代耕种植面积,将取消连续2年补贴资格,户主身份证、信用社存折(银行卡)复印件,种植涉及农户(含本户、代耕、租赁)的土地确权证复印件、申报表、地块清单,其(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需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租地合同复印件、农资采购凭证、社员分配档案复印件和雇佣工人工资发放凭证及村委证明,请各农户及时到村委领取申报表填报,申报材料于2024年9月10日前交回村委,大洲镇人民政府2024年8月13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