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协(商)会、市有关企业: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4〕74号)要求,请发动辖区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内容及标准支持对象、内容及标准按照《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一)支持企业开拓市场,(二)支持企业防范国际贸易风险,支持企业投保短期进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保险公司销售平台类保险产品、支持企业购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资信服务,支持企业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支持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风险控制平台建设、支持海关监管场所发展,本次申报项目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发生的项目,企业报送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按照《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申报指引》(附件1)准备申报资料,申报同时请提交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的盖章版完整一个PDF扫描件与可编辑的电子文档(如Word文档、Excel文档),并填写好电子版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情况明细表,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所有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到恩平市科工商务局对外经济与口岸管理股,附件:1.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引恩平市科工商务局2024年9月2日(联系人:陈彦均,联系电话:7729915)附件:1.附件1: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