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来源:延津县财政局发布时间:2024-09-0309:18:59浏览量:501字号:大中小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6月25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县政府副县长、财政局局长秦峰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由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延津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延津县投资集团实现净利润2845万元,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切实加强对县管国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1.加强国资国企监督,印发了《延津县县管企业投资暂行管理办法》、《延津县县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办法》和《延津县县属国有企业出资人权力和责任清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企业发展战略、投资计划、经营预算、财务决算、业绩考核和国有资产交易等行为,指导县管企业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印发《延津县县管企业投资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投资行为,印发了《延津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县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工作的通知》,二是国企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和政府投资资本监督管理,推动县属国有企业以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切实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