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社会组织: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第五批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二、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设立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应满足《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15〕1号)规定的条件:(一)产业人才培养培训优势明显,(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各一式两份(见附件,(五)申报单位培训教学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推荐意见以单位函的形式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综合评议,拟认定单位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建设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部门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暂行规定》(苏财规〔2016〕10号)规定,推荐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5月24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子邮箱:1215826396@qq.com附件:1.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doc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4月26日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