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深圳市渔业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深圳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按照《农业保险条例》《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有关规定,我局在《深圳市渔林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修订编制了《深圳市渔业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渔业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0月4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房产交易大厦1012室收,联系电话:83949313(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yhbc@pnr.sz.gov.cn附件:1.深圳市渔业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起草说明深圳市海洋发展局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