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扎实做好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根据自治区《2023年宁夏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县已完成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建设内容并验收,现将项目实施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自2024年1月15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盐池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受理电话:0953-6610219受理人:王雅琪附件:2023年盐池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内容盐池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