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免除各学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的通知》(川财教〔2016〕170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评审、学校审核,确定了2022年春季学期高中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免学费补助名单5300人,现予以公示,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广安市广安区纪委广安市广安区监委驻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广安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实反映,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驻区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2395516区学生管理资助中心2248677附件:2022年春季学期高中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免学费补助名单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