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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化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机构的公告

化州市农业农村局 | 2024-09-04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629号)、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茂名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农函〔2024〕247号)和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化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化农通〔2024〕30号),下达2024年化州市高素质农民资金87万元,进行遴选2024年化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机构,现将遴选条件公告如下:一、培育任务及要求2024年化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不少于292人,培育工作按照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化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化农通〔2024〕30号)中有关要求实施,二、培育机构要求1、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遴选培育机构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遴选培育机构的评审专家在本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出现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育机构,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由省从培育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入库,三、遴选程序(一)提交材料:请具备条件并有意愿申报参加遴选的培育机构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内容详实的申请报告(包括机构资质、项目实施条件、师资队伍、培训教材、培训场所设施设备配套条件、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队伍、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业绩、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和培训方案等,于2024年9月1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到化州市农业农村局,(二)专家评审: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组,将得分最高的一个培育机构拟定为承担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育机构,专家评审费按有关标准在培训经费中列支,(三)签订合同:化州市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公示,化州市农业农村局将与培育机构商议签订委托培训合同书,邮寄地址:化州市北京路一号行政大楼五楼化州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联系人:梁隆电话:0668-7353060邮箱:cjg7353060@163.com化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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