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疾控局《关于下达2024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63号),现下达你市、县(市、区)2024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万元,一、请将该项资金收入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310项“卫生健康”,二、请各地财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上划中央返还地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既要确保项目实施,三、项目资金中涉及设备采购的资金,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项目实施所需物品的招标采购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附件:1.中央2024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市县分配表2.中央对下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河北省财政厅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