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旧换新定义个人消费者将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老旧小客车通过“旧车报废”或者“旧车置换”等方式更新为小客车新车,三、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广州市汽车报废更新具体实施要求以2024年8月15日《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为准,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二)新车购买: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二)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新标准,以上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1.旧车报废须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2.新车购买日期须在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将相关业务办理完毕,1.旧车置换须在202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2.新车购买须在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将相关业务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