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申报情况,经研究,现将2024年亳州市市本级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第五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4年8月28日至9月3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受理部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58-51322812024年8月27日序号单位名称高校毕业生姓名补贴期限补贴金额1亳州万达嘉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谯城区分公司王含芬2024.1-2024.65883.9杨丽娟2024.1-2024.1980.65张梦鑫2024.1-2024.54903.25张小丽2024.1-2024.43922.6付梦丽2024.5-2024.72941.95郏瑞娇2024.6-2024.71961.3合计:20593.65(补贴标准按照中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