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兰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及《兰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兰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即日起组织开展2024年度兰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其中“兰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同时设立“兰溪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以下简称“质量管理创新奖”),“质量奖”和“质量管理创新奖”合并申报(质量管理创新奖不单独申报),申报工作遵循公开、自愿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或主管部门推荐相结合原则,三、申报基本条件“质量奖”“质量管理创新奖”申报对象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兰溪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八)申报组织获得“品字标”品牌企业,申报质量奖需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3、《兰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书面材料用A4规格的纸张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电子版申报材料标题为“参评组织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产品生产(含农产品加工)组织的申报材料须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经济开发区审核并签署意见,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医疗教育的组织的申报材料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附件:1.兰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2.2024年度兰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基本情况汇总表兰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8月26日【附件】2024兰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及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