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2024年)禅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通过企业申报、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等程序,并经禅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定,按照《佛山市禅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要求,现予以公示,请对以上公示结果有疑问或异议的个人或组织提出书面意见或诉求,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9月11日,公示期间,禅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受理单位或个人的投诉(不受理匿名投诉,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投诉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传真件)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及电话:朱刚,联系地址:禅城区江湾一路19号协和大厦6楼606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禅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2024年9月2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