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吉林省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4】13号)要求,按照《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双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双辽市2024年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双牧联字【2024】6号),结合各单位申报情况,经专家遴选审核符合立项条件,现将我市拟立项的三家项目实施主体,予以公示,1、双辽市慧德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2、双辽市隆权饲草种植合作社3、双辽市德东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初审:田永民复审:田英华终审:王子夫(责任编辑: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