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与验收工作结果的公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管理部门,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3〕3号)、《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3〕2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和验收工作,现将绩效评估和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9月3日,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单位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227室邮政编码:050011收件人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平台处监督电话:0311-86252318联系电话:0311-85891978(重点实验室)0311-86251011(技术创新中心)附件:1.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结果.xls2.2023年度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结果.xls3.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验收结果.xls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