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海盐县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盐商务〔2023〕48号),海盐县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2023年度全县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补充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县商务局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6日公示受理部门:海盐县商务局受理电话:0573-86028611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勤俭南路130号邮编314300联系人:史先生海盐县商务局2024年8月28日附件:2023年度海盐县服务业企业综合评价部分企业结果调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