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锚定“两个确保”、持续实施“十大战略”、统筹推进“十大建设”立法需求,加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有效统筹立改废释,着力增强立法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充分发挥立法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二)在2024年9月17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司法厅书面提出建议,如有草案文本请一并报送,将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进行充分论证,邮寄地址:河南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