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供销社通过查看项目实施凭证资料的合规性、农户签字情况并进行电话抽调查及作业监测服务平台数据等方式,确定了对以下3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补贴发放(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验收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名单存疑议的,请与县供销社联系,序号服务主体名称补贴金额(元)1泰和县嘉农惠农机专业合作社375426.312泰和县丰颖稻业农民专业合作社114625.183江西明天现代生态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59030.75合计549082.24联系人:罗华、肖烈楷联系电话:8638321泰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