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总部政策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落户奖励拟扶持企业名单(第一批)》(详见附件)在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事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办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扶持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蓝小姐,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1901,附件:2024年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落户奖励(第一批)拟资助方案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