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州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得我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2024年9月1日起可向我局申请资质延续,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局申请资质延续,二、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我局不予受理,已取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专业作业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不予延续,三、申请我局核发的建筑企业资质延续的,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对承诺内容负责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