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根据《遂昌县人民政府转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遂政发【2016】7号)、《关于印发<遂昌县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遂人社发【2016】123号)、《关于印发<丽水市本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丽人社【2018】333号)文件有关规定,浙江丽康鞋材有限公司1家企业申报我县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6日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206号(邮编323300)联系电话:8526338、8510069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20日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表序号单位名称姓名毕业时间申请补贴时间补贴项目本期补贴期限补贴金额1浙江丽康鞋材有限公司詹林芬2021.062023.03-2024.02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一年10705.482郑霄2020.062021.03-2023.07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五个月3383.58合计14089.06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