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刚诚律师事务所,负责对“汇农蛋鸡(横渡)200万羽养殖生态示范园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括本项目由浙江汇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实施与运营,项目建设地点选择在江山市坛石镇横渡村玉兰蚱蜢山里塘尾,二、评估主体单位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三、评估实施单位单位名称:浙江刚诚律师事务所单位地址:江山市锦绣大道8幢7楼(华达峰景大厦)联系方式:廖柯毅13105701617邮箱:262530789@qq.com四、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周边所涉及的利益相关群体为主,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2)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3)对项目持何种态度,(4)有何意见和建议,(5)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五、公告说明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联系,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2024年7月30日语言播报收起播放重播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