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湾区(开发区)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暂行办法》(珠金府〔2023〕2号)第七条“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40万元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我局制定了拟获得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奖励名单,现就拟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保密,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榕树湾高栏港大厦1401室,附件: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拟奖励名单.xlsx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8月27日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