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57号令)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决定建立工程质量检测专家库并面向全市征集工程质量检测专家,(二)在本市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10年以上,参与过工程质量检测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的优先,二、工作任务(一)参与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课题的研究、制定、论证等工作,(二)参与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工作,(三)参与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工作,(四)为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的信访投诉和工程质量异议化解等提供技术支撑,(五)其他有关工程质量检测技术工作,三、申报程序按照“自愿申报、单位推荐、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申报,(一)申请人如实填写《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申请表》(附件1),统一填写《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申请汇总表》(附件2),(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四、其他事项(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工程质量检测专家库的管理,附件:1《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申请表》2《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推荐汇总表》(联系人:段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