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在校及离校5年内的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发放自主创业补贴,经审核通过共计41人,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合计补贴资金82000元,现对拟发放自主创业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8日监督电话:0997-8362812监督单位:沙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件:沙雅县2024年第二批自主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沙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