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已获得省、市出口信用保险扶持的企业,四、支持标准1.对已获得省、市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按其实际缴纳保费的30%给予配套,2.符合该政策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配套或承担资金的政策规定),1.广州市南沙区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出口信用保险配套奖申请表(附件2,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s://gd.gsxt.gov.cn)查询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3.已获得省、市出口信用保险扶持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9.与申报企业相关的发票清单汇总表(保险公司提供电子表格),11.广州市南沙区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出口信用保险配套奖申请汇总表(附件5,法定节假日除外)七、受理部门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67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人才港)二楼联系电话:020-12345八、业务主管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联系电话:020-39053180九、办理时限42个工作日(形式审查6个工作日,搜索“出口信用保险配套奖”了解事项申报条件及申请材料要求,下载填报《广州市南沙区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出口信用保险配套奖申请表》等材料并打印,(二)部门审查区商务局会区有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三)公示与拨付资金区商务局将审议通过的企业名单在南沙区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四)资金监督与管理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附件:1.申报注意事项2.广州市南沙区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出口信用保险配套奖申请表3.企业投保明细表4.承诺书5.广州市南沙区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出口信用保险配套奖申请汇总表6.专项资金收款账户信息汇总表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2024年8月27日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出口信用保险配套奖申报指南.docx2.《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pdf3.关于修订《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020).pdf4.关于延续实施穗南开商务规字〔2020〕1号文件的通知(商贸业政策延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