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局起草了《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征集时间从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止,二、征集方式(一)电子邮箱:lgswbgs@lg.gov.cn,(二)邮寄地址:深圳市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1楼1137室,邮编:518172,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755-28949289,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起草说明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