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88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特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于2024年8月16日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位于永泰县同安镇樟坂村的福建骐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智能温控大棚一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大棚测绘面积13237平方米(折合19.86亩),整体性能达到智能温控大棚一建设标准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88号)大棚主体建设规格符合省定智能温控大棚一标准,每亩补助5万元,拟给予省级补贴资金额为99.3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监督电话:永泰县农业农村局0591-24832127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