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发现在名称或经营范围包含“财富管理”“财富投资管理”“理财”“资产管理”等字样的企业中,部分企业未持有金融许可证、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且存在未在注册地实际经营、部分企业已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风险,为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工作,现将部分企业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并向公众提示如下:一、请广大群众增强风险意识,注意查验相关企业是否持有金融许可证、是否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二、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发现相关企业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行为,附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盐田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8月21日转载时间:转载时间:转载时间:如打开后仍无法播放,请检查您的浏览器是否是最新版本,推荐使用最新版IE浏览器或Chrome、Firefox、Safari等新型浏览器的最新版本,相关稿件:附件下载:附件:企业名单(第二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