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稻谷补贴申请指南一、补贴对象全县水稻种植户三、补贴范围按照谁种补给谁的原则,补贴资金给实际种植主体,该补贴以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水稻种植面积(已确权的按确权承包面积、未确权的按二轮承包面积)为依据,不包括在国家和省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水稻种植面积,不包括受污染严格管控区的水稻种植面积等,三、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额,按户核实登记的水稻种植面积计算每亩稻谷补贴标准,四、补贴程序按照“农户自行申报、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程序,对农户补贴面积进行核定,五、受理单位于都县农业农村局六、咨询电话0797-6216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