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有关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5G工厂名录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管函〔2024〕655号)有关要求,现就2024年度5G工厂项目入库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为制造业、采矿业、电力、港口等重点领域企业,二、入库项目基本要求(一)5G工厂项目是指利用5G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集成,新建或改造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等生产现场,项目建设标准具体参照《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工信部信管〔2022〕23号),(二)本次入库项目包括“计划建设、已在规划设计、建设中、建设完成”等不同实施阶段的所有项目,三、申报流程:请申报单位通过“5G+工业互联网发展管理平台——5G工厂库”软件(http://www.aii-alliance.org/index/c222/n5142.html)或“5G+工业互联网发展管理平台”(http://5gii.aii-alliance.org/pro/login)填报项目,对“计划建设、已在规划设计、建设中、建设完成”等不同实施阶段、“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等不同类型的5G工厂项目,按照最新建设情况,于9月6日前完成填报(包括前期已入库项目的更新和本次新入库项目填报),填报方式详见附件,通过“5G+工业互联网发展管理平台——5G工厂库”软件客户端填报的项目,请在软件客户端完成提交后,最晚于9月6日下班前报送至市经信局,附件:浙经信设施便函〔2024〕75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5G工厂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