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单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二、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包括成果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书面材料分为A、B两套,A套包括成果申报书(A)1份,研究成果和支持材料(立项证书、结题证书、应用证明等)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B套包括成果申报书(B)、研究成果和支持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确保B套材料内不包含成果完成人、完成单位信息,A档案袋封面标明成果名称、成果类别、成果层次、完成单位、完成人员,B档案袋封面仅标明成果名称、成果类别、成果层次,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书(A)、(B)及研究成果(Word或WPS格式,非PDF,成果第一完成人须亲笔签署并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2份,完成单位需加盖公章提交承诺书2份,申报成果由所在单位严格审查把关,推荐申报过程中须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各成果完成单位将成果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个人及单位承诺书一并报县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