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市政府管理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鼓励项目申报单位联合有关方面组成研究团队共同申报,与协作单位共同申报项目的单位应当与协作单位签订共同申报合作协议,3.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软科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申报项,鼓励项目申请单位与非本市研究机构开展软科学课题研究合作,围绕我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科学技术问题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围绕区域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软科学研究,4.有利于加速市内重点实验室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申报单位应同意市科技局公开和使用其获立项支持的软科学研究成果,进入“岳阳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注册,申报单位完成注册后,2.申报单位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提交相应推荐单位初审,3.推荐单位对项目提出推荐意见,经“岳阳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统一推荐到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