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规字〔2023〕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2024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保护类)部分项目中期检查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项目验收工作,(二)开展方式中期检查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中期报告的形式为主,重点检查项目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项目合同规定的指标完成情况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四)材料提交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填报《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保护类)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表》(下简称《情况表》,将PDF格式的中期执行情况材料和docx格式的《情况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kjjlg_jx@163.com并抄送scjgj_zscqbhc@gz.gov.cn,电子邮件主题请严格按照以下格式:“202X年市级知识产权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类别+单位名称”,二、项目验收(一)验收范围2024年度知识产权文化建设项目(二)验收材料1.2024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验收书,5.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项目经费决算表、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凭证票据复印件或专项审计报告),认真填写《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验收书》(下简称《验收书》,按要求将相关验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见附件4),验收材料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同步发送至kjjlg_jx@163.com并抄送scjgj_zscqbhc@gz.gov.cn,电子邮件主题请严格按照以下格式:“2024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验收+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验收会议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验收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另行通知,附件:1.中期检查及验收项目明细表.docx2.202X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保护类)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表.docx3.2024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验收书.docx4.结题验收材料具体提交要求.docx5.经费使用相关表格参考模板.docx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