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98号)及省、市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开遴选修文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项目按照市场价格遴选社会化服务主体,原则上中央财政资金补助小农户的费用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即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可采取服务组织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少收项目补贴资金部分,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资金补助服务组织少收的服务费,在验收合格后财政兑现补助资金时按比例返还服务对象的方式,我县选择承担单环节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由县农业农村局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修文县农业农村局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填报《修文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设施设备清单、服务作业人员名单,修文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各社会化服务主体报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经专家评选拟确定为我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七、联系人及电话徐安梅:0851-8232216313984154929修文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