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5年度自治区博士后资助经费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自治区范围内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二)自治区在站或出站3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二、资助名额及标准(一)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6个,(二)优秀博士后普通资助研究人员65名,(三)优秀博士后特别资助研究人员6名,三、资助条件(一)申请自治区“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经费资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领导班子重视博士后工作,在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博士后评估工作中,能够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充足的科研工作经费,(二)申请“优秀博士后普通资助”的研究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三)申请“优秀博士后特别资助”的研究人员除具备“优秀博士后普通资助”所需的条件外,3.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或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有关专家,要指定专人认真按时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自治区博士后资助经费审核推荐工作,(二)申报自治区博士后资助经费的单位和个人,技术服务电话:0991-3193615政策咨询电话:0991-3689759联系人:申琦附件:1.自治区先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资助经费申请表(下载)2.自治区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申请表(下载)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