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抚松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水平)项目资金的公示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联发[2023]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通过实施主体申报、乡镇验收合格的方式,确定抚松县露水河镇东胜村符合老旧棚室改造项目符合补贴标准,现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2023年12月项目通过县级审核、市级复核,2024年1月经省级抽查验收合格,现应拨付露水河镇东胜村补助资金3.6万元,特此公示,公示期为7天,可实名来信来电反馈,联系电话:0439-6858090,抚松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25日。